2025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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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思想品德考核必须合格方可报考。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艺体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学校。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条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如色盲、色弱不可以报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专业,色盲不可以报美术类相关专业等。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分代码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