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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6:07:0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报名的条件。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考生必需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必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考试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按相关省份公布的投档成绩形成或折算办法确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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