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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职业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6:23:0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沙洲职业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沙洲职业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各省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投档分进行高低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如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