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江苏省艺体类专业: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声乐、器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分别使用相应省统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省控线,按投档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2.外省(市)艺体类有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统考成绩。外省(市)艺体类、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各有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
3.各省(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按投档分排序,遵循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并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同分排序规则:按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艺体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4.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5.我院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学院将以英语作为主要外语教学语种开展教学活动。
6.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的“院校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