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6:12:4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专业统考并合格。

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的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江苏省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的方式排序,同分排位规则依据省考试院相关录取文件,仍有同分的则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门数、结合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依次排序录取。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其他省(自治区)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的方式排序,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