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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2 15:07:1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以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按照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规定,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录取,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填报。学校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体育类考试成绩和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

第十四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