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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9:21:4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重庆三峡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三峡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认定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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