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9:26:3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重庆工商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工商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重庆市对应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安徽省对应模块四舞蹈类专业统考,山东省对应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统考),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外语成绩要求: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和体育教育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应用物理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招收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财会)、工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和公共管理类专业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男生净身高 172-185 厘米、 女生净身高 162-175 厘米,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无纹身,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不低于 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单色识别不全,听力不低于 5 米,无精神疾病史及家族史,无口臭、 腋臭,身体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