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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6-10 14:49:4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录取规则规定,需学校自行设置录取规则的,则我校录取规则为: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50%+专业成绩*50%)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外语成绩。

报考条件说明

第十一条 音乐学专业有西洋乐器【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单簧管、大号,小号、手风琴(含键盘和巴扬)】、民族乐器(古筝、二胡、琵琶,唢呐,笛子,笙)、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乐器种类的教师,音乐表演专业有西洋乐器【钢琴、小提琴、单簧管、小号、手风琴(含键盘和巴扬)】、民族乐器(古筝、二胡、唢呐)、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乐器种类的教师,请非上述乐器种类的器乐类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3cm及以上, 女生163cm及以上。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150分制)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校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园艺、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不招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

第十五条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体检要求除符合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请考生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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