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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桂林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6-10 15:16:1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桂林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桂林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广播电视编导除外)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一)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舞蹈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二)设计学类专业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所报设计学类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由我校调剂录取到设计学类仍有缺额的专业;对不服从设计学类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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