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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1:11:3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低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省联考分数,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

第十八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执行专业志愿清录取;体育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执行专业志愿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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