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黑龙江东方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黑龙江东方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四条 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接受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投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对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
第六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根据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商务英语、翻译专业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对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