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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6:29:0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要求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除雕塑设计和画艺术(书法)外)。

2、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学院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学院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均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

4、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生源省相应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或校级联考(书法学)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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