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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7-25 15:33:5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 我院认可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并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结合我院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 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从高分 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 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 科目单科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全部录取。考生的 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需要达到河 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

2.本院所有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4.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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