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1.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非定向就业政策就业。
2.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未经公示的考生。
(七)符合学校基本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满足条件的申请免初试退役人员考生在普通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