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
(一)复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国际中文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电子信息、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设计专业:
复试考核成绩=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80%+英语听说能力×20%
2.图书情报专业:
复试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10%+信息管理基础笔试×30%+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40%+英语听说能力×20%
3.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专业:
复试考核成绩=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90%+英语听说能力×10%
备注: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参照《浙江传媒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1.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国际中文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电子信息专业: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考核成绩×40%
2.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设计、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专业: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考核成绩×50%
3.图书情报专业: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考核成绩×40%
所有考生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如有异常,则由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仲裁小组进行最终研判。
二、录取原则
(一)学校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原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方向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至研究生入学时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体检
1.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办法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最终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