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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5-4-1 11:02:2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拟录取程序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二)拟录取

各学院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章,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

凡同意并接受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确认其他招生单位的录取信息;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不再发送拟录取通知。

二、录取工作

1.拟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我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不予录取。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