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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5-3-25 17:11:1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管理

第三十四条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英语成绩+面试成绩。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及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第三十五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采取分专业(领域)或方向排序的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成绩依次排序。享受加分政策的,按国家政策将相应分数计入初试总成绩。

第三十六条 学校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从发出拟录取通知时刻起,考生需在6小时内回复是否同意拟录取;逾期未回复的考生,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总成绩排序,递补录取后序考生。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查看、回复拟录取通知而失去拟录取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 我校拟录取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或方向硕士研究生须选择规培基地,选择原则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如果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如果考生初试总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按照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选择。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服务期尚未结束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予录取;

(三)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单科最低控制线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均不予录取;

(五)考生笔试科目试卷出现笔迹不相同,一经确认,取消录取资格;

(六)非应届考生,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校验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对于拟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不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一经查实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