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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5-3-31 16:01:0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构成,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二、拟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学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确定排序规则,依据总成绩和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专业测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各学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可自行到国家二级以上医院(或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并于5月6日前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报告由各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学制及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以及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参照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六)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点击链接查看2025年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汇总:https://www.htu.edu.cn/yjsxy/2025/0325/c13844a33949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