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喀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喀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下达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一)成绩计算规则
复试成绩为100分,计算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线上专业课笔试成绩×50% +网络综合面试成绩×5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后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含加分)÷5×50%+复试成绩×5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别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批次录取。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非全日制考生依据分配计划指标并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学科门类分配专项计划指标并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4.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含加分)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排序标准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未参加加试,或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2.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多次联系未果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撤回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3.各招生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处,拟录取人数(含推免研究生)不得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数。
4.研究生处审核汇总本年度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5.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校验检查,录检后形成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他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定向就业合同书。非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前学院应充分告知相关管理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