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计分标准
考生的最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权计算得出,即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二)录取原则
1.各二级学院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拟录取。若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二次复试。
2.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的,经沟通确认后,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笔试、技能测试、实验操作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
3.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4.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舞弊的;
5.体检不合格的;
6.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
(四)录取名单确定
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复试结束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