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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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并合格。
二、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三、 考核方式:考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四、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五、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六、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七、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八、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严格执行各省的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九、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