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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乌鲁木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20 14:56:1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乌鲁木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乌鲁木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结合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到合格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普通高考专业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即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排名靠前的考生。若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我校根据剩余专业计划数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乌鲁木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方案、直升专招生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

第十八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