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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7:51:3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华南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钢琴或声乐)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可于2023年6月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的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文化分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2.认可校考的广东、港澳台考生必须校考合格,认可省统考地区的考生必须统考合格,认可省联考地区的考生必须联考合格。录取时,考生高考体检要求身高女1.65m以上(含1.65m),男1.78m以上(含1.78m),高考体检身高不符合条件,将退档不予录取。

3.校考考生文化和术科双上线,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校考成绩×7.5×60%+文化成绩×40%;使用统考或者联考成绩录取地区的考生,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办法投档,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校考成绩×(文化分满分/省统考或联考满分)×60%+文化成绩×40%。

4.最终招生人数、录取原则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为准。

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只招声乐方向和钢琴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术科省级统(联)考成绩,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艺术类综合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艺术类综合分排位在后的考生。无艺术类综合分排位的省份,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到低(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按术科统(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联)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排序进行分专业录取。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办法:①如该省(区、市)投档使用艺术综合分排位进行投档,则我校艺术类综合分为该省投档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②如该省(区、市)投档分别使用文化分、术科分排序进行投档,则我校录取时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术科分+文化分。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统(联)考成绩高分的考生)。

表演专业在广东省、港澳台地区使用我校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广东省、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我校表演专业必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术科校考且取得合格证。在其它省(区、市)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使用省级统(联)考艺术类综合分=术科省级统(联)考成绩×(高考文化分满分/省级统(联)考满分)×60%+文化成绩×40%;使用校考艺术类综合分=校考成绩×7.5×60%+文化成绩×40%。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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