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在专业课获得本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方有录取资格。
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比较专业课统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选考科目总分的成绩,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音乐教育专业仅录取声乐和钢琴方向的考生。
依据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1)身心健康;
(2)女生身高160厘米-180厘米,男生身高173厘米-190厘米;
(3)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狐臭,着夏装时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纹身等;
(4)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形或“X”形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5)口齿清楚,无言语功能障碍;
(6)无斜视,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均不低于0.7(基本相当于"E字表"4.8以上);
(7)肝功能正常,无任何精神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传染性疾病;
(8)入学体检标准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毕业时实际上岗就业需依据《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客舱乘务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a级体检合格证。航空安全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b级体检合格证。相关体检标准可参看民航局官网。
艺术设计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录取时无单科成绩要求,但根据合作办学项目要求在毕业前英语成绩需达到德方院校标准,方有机会取得德方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