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更新:2023-9-27 11:25:2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2024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儿科学和儿外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症医学、麻醉学、眼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以外)各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同时应符合国家西医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否则后果自负。

105102 儿科学、105112 儿外科学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8 重症医学、105118 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 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2 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 超声医学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105125 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本科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教务部门提供);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④近三年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⑥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医科大学,否则将不准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5.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所有申请单独考试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向研招办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考点选择天津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

(4)单独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各专业(或方向)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6. 我校拟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仅限报考专业学位各专业,但不允许跨专业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学位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当年招生文件要求执行,各专业(或方向)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7. 我校拟接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仅限报考学术学位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