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昌工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南昌工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严格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进档考生,若其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阅档中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退出该专业所产生的缺额计划不顺延替补。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
历史组(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不含加分);
物理组(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不含加分)。
第二十一条 艺体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原则如下: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遵循各省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开展录取工作。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于其他艺术类专业将依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总分成绩仍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有具体录取规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二)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区、市)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以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有具体录取规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比较,单科成绩不含加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各省(区、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四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采用英语语种。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建议谨慎报考英语类专业。
第二十六条 学校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患有部分疾病的考生,慎重报考相关专业,以免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我校部分专业体检提醒如下:
(一)本科:
1.色觉识别障碍类:
(1)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的考生谨慎报考以下5个专业: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谨慎报考以下6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谨慎报考以下9个专业: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2.听力障碍类:
(1)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谨慎报考以下2个专业:商务英语、英语。
3.其他身体状况类:
(1)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谨慎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2)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考生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谨慎报考土木工程专业。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的考生或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谨慎报考护理学专业。
(二)专科:
1.色觉识别障碍类:
(1)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谨慎报考以下4个专业: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社区康复。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谨慎报考以下3个专业:工艺美术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谨慎报考工程造价专业。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将由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招生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