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学院根据当年生源情况,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经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学院录取过程中将对考生体检结论进行审核,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现依据《指导意见》结合学院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指导意见》中“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二)符合《指导意见》中“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考生,相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具体涉及专业如下:
1.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动画;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觉异常II度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等四个专业;
3.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的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网络工程等四个专业。
(三)符合《指导意见》中“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的考生,请慎重报考相关专业,一旦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以患有部分疾病为由要求转专业,在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版)》所规定的条件。具体涉及专业如下:
1.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测控技术与仪器、飞行器制造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等三个专业;
2.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焊接技术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电子信息工程、智能测控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信息对抗技术、通信工程等九个专业;
3.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专业;
4.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英语、新闻学等两个专业;
5.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新闻学专业;
6.建议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的考生谨慎报考工学类专业。
第十二条 学院普通高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第十三条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艺体类统考进档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体类统考招生录取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院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学院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投档排位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位政策,则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学院2025年在3+3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及3+1+2高考改革省份(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山西省、河南省、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各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首选科目具体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历史科目类)理(物理科目类)兼收。
(1)对于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艺术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批次投档成绩排序原则录取。如无具体投档排序原则,则艺术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艺术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位序,高者优先录取。
(2)对于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文(历史科目类)理(物理科目类)统一排序录取(当地省级招办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3.休闲体育专业文(历史科目类)理(物理科目类)兼收,按照相关省(市、区)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录取原则,学院一律按照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来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地区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结合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对应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只承认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必须执行的加分政策,不再单独认定其他加分规定。
第十八条 在进档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降分投档政策,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规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