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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0:44:3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七条 学院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学院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2.学院2023年在3+3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及3+1+2高考改革省份(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招生各专业的选考科目、首选科目具体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艺术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1)对于我院组织了校考的省份(河北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河南省、广东省),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位序,高者优先录取。

(2)对于我院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批次投档成绩排序原则录取。如无具体投档排序原则,则艺术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艺术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位序,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文理统一排序录取(当地省级招办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3. 2023年高考综合改革地区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院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一条 在进档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降分投档政策,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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