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1:09:0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同意并执行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服从江西省录取批次安排,执行江西省划定的分数线

第十二条:考生意愿和录取顺序

1.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江西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德育考核合格。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