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菏泽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菏泽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物理学(中外合作)采用英语教学,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报,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2.对于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遵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历史类(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物理类(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3.在设有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批次,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之后,根据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舞蹈学、音乐学、书法学专业分别使用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音乐类(音乐教育)、书法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学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舞、国际标准舞。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
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四)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菏泽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hezeu.edu.cn/index.ht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