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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0:46:1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规则

(一)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并列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仍并列,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听力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体育类按专业分数,其它类按文化分数)的原则进行。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院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同批次同类别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执行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