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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0:41:1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第十八条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在普通批次进行录取,按照普通批次投档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

第二十三条 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