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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7:03:2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湖北民族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北民族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评价、体检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二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学校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规则按考生所在省(市 、区)的相关政策执行,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市、区)的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专业。非改革省份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拟录取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份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我校录取规则为: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者优先。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同各生源省份该专业所对应的统考(联考)科目的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在满足该专业身体等要求的条件下择优录取。未明确投档规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的70%与专业成绩的30%之和;其身体条件要求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72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2cm,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无“X”、“O”形腿,无纹身、狐臭,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份体育类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为: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50%与专业成绩的75%之和,若同分时,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学生入校后大学外语课程以英语语种为主,同时开设日语和俄语语种,其他语种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还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相关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