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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部湾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6-9 16:43: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北部湾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部湾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进行。

第十一条 投档办法: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对进档的普通类专业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采取“先专业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考生分数相同则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在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如下规则处理:

1.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可查询上述省(直辖市)普高招生管理部门的网站。

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

1.2025年我校不开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准。

2.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如是选考器乐科目的考生,仅限于钢琴、二胡、扬琴、笙、竹笛、长笛、琵琶、古筝。音乐表演专业在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只招统考子科类器乐(钢琴、二胡、扬琴、笙、竹笛、长笛、琵琶、古筝)考生。在四川省只招省统考子科类音乐表演(民乐:二胡、扬琴、笙、竹笛、琵琶、古筝)、音乐表演(西洋管乐:长笛)和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的考生。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录取

1.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普高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及以上(或C等级及以上)。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五条 中波合作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0701H)录取

1.本项目是我校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合作的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1”培养模式,前三学年学习管理由我校承担,课程内容由我校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双方联合讲授。最后一学年(第四学年)学生分流,根据学生成绩和意愿可选择:(1)转入波兰华沙理工大学继续学习(要求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华沙理工大学要求的英语水平可直接转入专业班学习,达不到的也可先到该校修读一年的英语,合格后再转入专业班学习)。完成培养方案(境外阶段)规定的学分,符合条件者可获北部湾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继续留在我校完成第四学年学习,不可转到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达到毕业条件后,可获得北部湾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条件后,可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2.本项目招生列入我校经教育部批准的当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分数相同则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北部湾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中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4.本项目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六条 特殊类型专业录取

1.少数民族预科计划、公费师范生计划、精准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等特殊招生类型专业录取原则,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2.航海类招生专业,即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不填报航海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到航海类专业。航海类专业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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