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9:08:2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进行录取。

2.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专业志愿和分数相同的情况,依次参照外语、语文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级差分。

4.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艺术学类各专业录取,重庆市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后,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 [ 文化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6.重庆市外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7.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8.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