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移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重庆移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
第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专业调剂的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采用英语教学外,其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德语教学。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只在同批次同专业组之间进行调剂,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联(统)考成绩为依据,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批次控制分数线。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则再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专业极差要求,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语种课程(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综合改革省份设有院校专业组的省份,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