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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09:3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阿坝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阿坝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工作模式,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考核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2%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课程)的语种。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它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对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进行严格的身份复核,在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控制在1%以内,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按模拟投档之后,根据生源情况追加计划批量投档。

第二十二条 若其它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区)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