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文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四川文理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并以加分和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限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大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特别需要指出: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应用心理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医学类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应用心理学、美术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医学类各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应用心理学、美术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医学类、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
2.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将其调配至所投档专业组内尚未满额的相近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四川省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
2.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顺序。
3.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省属公费师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师范专业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学校将其调整到同批次普通类非师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