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报考要求、录取原则
(一)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我校面向全国招生,不限男女生比例,安排在相应录取批次录取。最终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校考专业不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我校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项目和分值。
(四)各专业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1.校考类专业
中国画、绘画(包括油画、版画、水彩、综绘四个方向)、雕塑,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课校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校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仍相同的,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以上三个科目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计划额满为止。按照“校考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按上述原则录取后,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启动校考类专业破格录取。校考类专业破格录取办法:校考总成绩排名位于校考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上述校考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省级统考类专业
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3.理论类专业
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五)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