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西安培华学院

2025西安培华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6-10 10:17:1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西安培华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安培华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录取政策,按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

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考生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体育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投档条件,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照该省份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安培华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考生一经录取,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将坚决予以清退。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份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