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专科批次录取,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九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的要求执行。
第十条 男女比例不限,无应往届之分。
第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逾期两周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学校对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高考加分资格证明、图像信息等材料进行比对核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对当年应征入伍的新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其他原因无法入学的新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患病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