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5:07:1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八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具体专业体检要求详见学院官网公布的招生简章,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检,并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普通高考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按其最新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同分依次按语数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得分排序。

第十五条 学校提前向社会公布综合素质评价评分办法,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进行客观评价。若考生分数相同时,其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我校专业教学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