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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大学考研调剂要求

更新:2025-3-14 17:47:0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江苏大学考研调剂要求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苏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的要求为准。

一、调剂要求

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调剂基本条件是: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录取原则

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单独考试按招生专业人数安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学院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即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具体要求及加分值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考生在复试前须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参加相关项目的聘用合同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

6.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在复试前须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审核。

7.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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