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延安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延安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排序、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进行复查。
色弱、色盲、单色识别不全、裸眼视力低于4.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考生须依据自身情况,建议谨慎填报我校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科学类、医学类、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各专业;应用心理学、植物保护、园林、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油气储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与延安市实施“定向就业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美术学、音乐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毕业后定向到延安市各区县就业。该计划面向陕西省生源招生,招生计划设置为提前批次,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拟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必须与延安市教育局、人社局、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