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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6:44:0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宝鸡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宝鸡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省外各艺术类专业按相应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含校际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录取中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