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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3 11:23:0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学校临床医学、护理学对色盲、色弱、嗅觉迟钝者不予录取;美术学、动画、设计学类对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对色盲、嗅觉迟钝者不予录取;医学检验技术、学前教育对色盲者不予录取。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

(一)湖北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美术类、设计类按“(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文化成绩×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投档时已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的省份(指的是文化课和专业课按照一定比例换算成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成绩录取;

2.若部分省份投档时,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指的是文化、专业双过线,按照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投档的省份),则按照如下规则排序:

(1)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美术类、设计类按“(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文化成绩×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