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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7:32:0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湖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二)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专业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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