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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06:5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我校2023年未在任何省份安排相关专业测试,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过省控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和文化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上海本科艺术类甲批平行段按照综合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乙批次顺序段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三十条 各类别同分录取排序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