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学校在调档范围内按照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计算)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综合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艺术类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和同分排序规则,请考生关注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主项要求男生身高须达170CM,女生身高须达160CM,其他主项不限。
2.学校目前能满足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演唱),作曲,键盘(钢琴、手风琴),管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萨克斯、长笛、小号、圆号、大号、长号、中音号、马林巴、定音鼓、小军鼓、大管、双簧管、黑管、低音提琴、吉他),民乐(二胡、扬琴、琵琶、阮、竹笛、古琴、排鼓、中国大鼓、唢呐)专业主项课程的教学,非以上主项考生慎重报考。
(九)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须达173CM,女生身高须达163CM。
(十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市场营销(国际通识教育课程)、旅游管理(国际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75分(150分制)。
2.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60分(150分制)。
3.以上专业的部分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