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本章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严格实施“阳光招生”,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提档比例为10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在允许专业调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少数民族预科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大类录取,进校一年后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将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对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第一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总分的60%。
第二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总分的50%。
第三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参加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日语专业高考不限外语语种,且不用参加口试。
第四类 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开设大学英语或大学日语。
第五类 师范类、舞蹈学、旅游管理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且肢体和面部无明显缺陷。
第六类 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身体无残疾,且男生身高达167cm及以上,女生身高达157cm及以上。
第七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
第八类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男生净身高172cm~185cm,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力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身体要求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0号)的相关规定,此规则体检项目与高考体检重合的部分以高考体检为报考依据,对高考体检未涉及的项目,考生须自行检测。